来源:北京日报
2023-05-26 23:28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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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日报客户端 | 记者 王琪鹏
记者从房山区城管执法局获悉,在落实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,房山城管与区城市管理委、区公安分局、青龙湖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动,查处了一起违法储存、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案件。目前, 违法当事人被区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,涉案的23个“黑气瓶”由相关部门暂扣。
5月23日,在房山区青龙湖镇某厂院内, 联合检查组发现了一辆可疑的厢式密闭货车。打开货厢,里面都是锈迹斑斑的液化石油气瓶,足足有23个。经查实,这些气瓶属于未经质检且未在北京液化气集团登记的“黑气瓶”,每个气瓶的容量为15公斤。 目前,这些“黑气瓶”已被相关部门暂扣。
据了解,违法当事人李某在京 从事婚庆“一条龙”工作,经常需要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热源进行烹饪作业。由于李某没有固定工作场所,不具备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资格,为储备足够的热源, 李某采取“蚂蚁搬家”的形式,使用个人身份证件到正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购气,再通过“倒气”方式,储存在“黑气瓶”中,从而实现非法大量储气目的。
房山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,李某的行为违反了《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,属于燃气使用中禁止的违法行为。目前,李某已被房山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,待公安机关处理完毕后,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据《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对其实施行政处罚。
为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,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,相关负责人表示,房山区城管执法局将积极发挥职能,调度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,加大执法力度,对全区燃气供应企业、非居民用户进行排查抽查。发现的问题,将移交属地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处理。
下一步,房山城管将联合区城市管理委对液化石油气换瓶站进行约谈,督促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,发现居民用户有异常用气行为及时上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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