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大武汉客户端
2023-02-28 11:05:29
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8日讯2022年底,当丈夫提出离婚时,李梅一下子蒙了,当了六年全职妈妈,辛辛苦苦照顾一家老少饮食起居,结果却被抛弃。
对于离婚原因,丈夫吴刚支支吾吾,先说感情不和,又说经济压力太大,说来说去无法自圆其说。吵过闹过之后,李梅坐下来仔细想了一下,对方扯来扯去无非是嫌她素面朝天又没有经济来源,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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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来,李梅也有一个体面工作,但结婚生子后,考虑孩子生活、上幼儿园要人照顾,家里洗衣、做饭也要人干,她选择了牺牲自己,辞职回家相夫教子。
一晃就是六年,孩子大了,丈夫的工作也有了起色,家庭慢慢走上了正轨,谁知丈夫竟提出离婚。
多次沟通,丈夫态度坚决,李梅也就死了心。不过自己对家庭付出这么多,又没有工作,李梅认为丈夫应该对她进行赔偿。双方协商无果,李梅诉至青山区法院,要求吴刚给予家务补偿、损害赔偿以及财产分割共计15万元。
双方在财产分割及补偿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,经调解无效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李梅婚后基本没有工作,更多地承担了抚养孩子及操持家庭等义务,李梅作为家庭妇女为家庭所付出的辛劳应予肯定。综合吴刚的经济收入、李梅在家务劳动中的付出、婚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等因素,酌情由吴刚给予李梅家务补偿2万元。
青山区法院一审判决:准予吴刚与李梅离婚;两人的女儿由吴刚抚养;李梅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,并可探望4次;两人的私家车归吴刚所有,吴刚向李梅支付车辆补偿款1.5万元;吴刚向李梅支付离婚经济补偿2万元。
2023年2月28日,做客本报“周二之约”问法官直播间的承办法官陈倩倩对该案进行了点评,民法典规定,不论夫妻双方是否对财产状况进行约定,承担较多家务的一方都有权在离婚时行使离婚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。
本案对李梅要求的家务补偿予以部分支持,是民法典肯定家务劳动价值、维护妇女权益的价值体现。(当事人均为化名)
(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杨兰)
【编辑:邓腊秀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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